在西安
有一种交通工具叫摩的
他们聚集在
地铁站口、公交站旁
有了它
不怕堵车、不怕红灯
肆意逆行
数量庞大
屡禁不止
大伙儿明知道
一点儿不安全
可面对每天早上的迟到
总是抱有侥幸心理
“一定不会是我的”
“挺安全的”
摩的非法营运
会被罚
可你知道
坐摩的的人
也要被罚吗?
近日,西安交警灞桥大队纺织城中队的交警巡查到纺建路时,一辆三轮摩的司机迅速把三轮车开上了人行道,并让车上的两名女乘客下了车,见到交警,司机熟练地递上了车钥匙。
开摩的非法营运被罚
而乘坐摩的支持非法营运的行为
也是错误的
交警对两名乘客进行了教育
▼
交警:“你们支持他的非法营运,一旦发生意外,不论是交通事故或者其他矛盾,得不到法律的及时保护。”交警介绍,按照《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第62条的相关规定:乘客乘坐非法营运车辆,可能会被给予警告或者处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。
同志们
朋友们
别再坐黑摩的了
你为了省事花10块
被罚了得花50块
多不划算
而且血的教训
还不够吗?
年3月19日上午,6时40分许,朱某(14岁)驾驶无号牌摩托车搭载曹某(14岁)沿深圳龙华区沿河路北往南方向,行驶至观澜老街路段时摔倒,造成朱某全身多处骨折,脑内出血送往院救治。
年7月31日早上7点左右
四川一辆车撞倒摩的
致司机受重伤
广东一女子搭乘摩的摔下惨死年7月16日上午,42岁的许女士在丈夫杨某的陪同医院就诊。医院出来。由于没叫到的士,两人登上了一辆两轮摩托车准备回家。
当时,女乘客许女士撑伞侧坐在摩托车后座,也没有戴安全头盔。路上雨伞在风力作用下外翻,许女士连人带伞摔下了车,最终抢救无效死亡。
别说罚钱
一旦出现意外
都得不到法律的及时保护
新闻来源:《都市快报》晚间版
记者:张刚
本期编辑:张夏
值班主任:徐娇、邓博
大家都在看优!西安天气今日太赞了!至于雪......拒绝黑摩的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#个上一篇下一篇